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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第一回岁在甲子第四节(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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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下吉义赶紧扒完了饭,付了钱,握起猎叉走出酒家。

一路踏着雪,沿着山道往山林深处走,盼望打些值钱的皮兽。

大过年的,为何不休息几天,如此急着要赚钱?只因一个多月以前……那一天,绰号“人见愁”

的乡霸董大,引着几个小泼皮到处浪荡,撞见吉义打猎回来,便拦住勒索。

吉义自己固然不怕他们,却怕他们坑害目盲的母亲,不得不将猎物分给他们。

董大嫌不足,动手抢夺。

正这时,数骑驰来,董大见状,急忙撒手。

“吉义哥哥!”

驰来数骑之中,为首的是一位姑娘家,面庞清秀,英姿飒爽,银装素裹,犹如冬日里的腊梅花,一见之下若有芬芳扑鼻而来。

“舜英……妹妹。”

吉义慌忙拱手见礼。

心里犹豫了一下是否应该尊称她为“小姐”

,但按着以往的习惯,还是称呼她做“妹妹”

了。

听这么叫,姑娘的眼睛便有些湿润,跃下马,冲着董大并不多话,只叫一个字:“滚!”

董大一伙连滚带爬去了。

他们知道那姑娘是县里王主簿家的大小姐,文官家族出身,却爱好习武,与吉义是青梅竹马。

只因她多时不曾来了,他们还以为她已经厌弃了吉义,不料这天又来。

吉义见王舜英来,心中欣喜且感动。

自从十二岁那年,做都头的父亲去世,母子俩没法在县城里生存,只得搬到小山村,母亲纺织,儿子打猎,相依为命。

迄今多年,自己的儿时故交全然生疏了,惟有舜英妹妹,不时还念着自己。

王舜英每次来,都给吉义带些礼物,或是一柄猎叉,或是一件给他母亲做的衣服。

而且她顾着吉义的自尊,送礼物总有合适的理由,或说:“哥哥以前与我一同习武,我今要看你使叉使得如何。”

或说:“伯母曾给我做过衣裳,如今我也做件给伯母。”

她知吉义已经没法再上学,就把自己读过的书送给吉义,书中难解之处,往往都有亲笔加注。

她又知吉义自小:()金戈丽人行:天命之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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