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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
皮糙肉厚的丁马夫无所畏惧,有东西吃,抱着就啃,吃了一半,关切问道:“少爷,真不吃?”
李清风嗯了一声。
丁马夫指了指架在火堆上烤的吃食,嘿嘿笑道:“俺全吃了!”
李清风迟疑片刻,点了点头。
一个,两个………见丁老头吃相粗犷却格外的香,李清风不由得吞咽唾沫,大动口腹之欲,加上饿了几个时辰早已前胸贴后背,管那么多做甚?直接爆了句粗口,“去他娘的,拉死总比饿死强。
丁老头吃慢点,给少爷我留点。”
拿起火堆上的吃食,从衣裳上扯下一块布,抱着就啃,哪管什么李府少爷言行举止雅观不雅观。
丁老头,这玩意儿真香!
少爷,俺没说错吧。
赏,纯白酿两壶。
俺谢过少爷。
一柱香后。
李清风揉了揉圆滚滚的肚皮,背靠树干坐下,看着四仰八叉躺在地上的丁老头说道:“丁老头,你与马儿说话,少爷我忍了,你拉着马儿喝酒,结果把马儿喝死了,咋想的?少爷我骑马仗剑走天涯,如今马没了,只剩仗剑了。”
丁马夫伸出黢黑手掌抹了一把嘴,小声道:“俺记得它能喝二两啊!”
这段时日杯弓蛇影,有点风吹草动便能让李清风从睡梦中惊坐起,看着从草丛跳出一只蟾蜍,叹息道:“丁老头,我们都多长时间没吃过荤腥了?”
丁老头掰着手指算了算,砸了下嘴,说道:“约莫着有半个月了吧。”
丁老头挠了挠头,起身靠近李清风,指着距离他们不远的一条小河,嘿嘿道:“少爷想吃鱼吗?俺有办法。”
李清风翻了个白眼,鄙视道:“水性不好,非得下河摸鱼,我不捞你,你都浮肿了,还去。”
“少爷,你就瞧好吧。”
丁马夫神秘一笑,往火堆里添了些柴火,屁颠屁颠跑到小河边,坐下拖鞋洗脚,不一会儿,水面上浮起两三条大鲤鱼。
个个块头肥硕。
丁马夫捏着下巴,点了点头,“脚气打窝,鱼获多多啊。”
动作麻利的穿上鞋,拿一截尖头树枝杀好鱼后串好,得意扬扬的来到李清风跟前,咧嘴道:“少爷,咋样?”
李清风瞪眼,起身道:“赶紧烤,等会儿那老娘们儿来了。”
“好嘞。”
丁马夫坐在火堆旁,美滋滋的烤鱼。
李清风从怀里掏出仅剩的家底,一枚雕刻极其精美的玉佩,是贼心不死的叶子淇回京前偷偷亲了李清风一口给他的信物,凭此可去京城与她睡上一觉。
眼下身无分文,也没个法子,只有找个当铺换银子,省着点花,便不用继续过这种苦日子了。
让李清风恼怒的是,丁老头带着他东躲西_藏,迷路了。
深山老林,前不着村,后不着店。
似乎距离西南边陲的龙门镇越来越远。
那里有一人,徐夫人,可一剑挑双星赶日月。
曾拿日月换肩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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