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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前更完最后一章,说那是今天最好的,确实如此。
我前些天在看自己以前写的东西,我一直认为这样才能有所进步,算得上是某一种层次的反省。
最后却得出了一个令自己有些错败的结论。
从映秀开始,到朱雀记,到庆余年,到间客,前面总是差强人意,不,应该是非常的令人头痛,当然,后面都会写的漂亮许多,这里所说的漂亮,是指和我自己比。
每一个故事,我都是后面比前面写的好。
每天写故事,我也是后面比前面写的好,以前或许不明所以,其实仔细想想,也是很正常的事情,因为我是一个需要感觉写故事的差劲家伙,故事前面不进题我自己写不顺,每天写的时候,我要进入情绪才能写的顺。
感觉顺的时候,我真的可以一个小时三千字,毫无疑问,甚至也曾经有过三千六百字的巅峰速度,当然,那需要修改,而且这种速度就像是故事里的那样,永远只是刹那风华,而不是长久的幸福,我写书六年时间,有那种发飙感觉的时候不多。
大多数时候我还是像今天第一章那样,以每小时一千的速度,痛苦不堪地煎熬着。
说这些好像是在说自己写的很认真似的,其实不然,我写故事的认真态度只算马虎,比很多人差远了,里面有多少惨不忍睹的片段啊,有时候自己回头看时,觉得脸都有些发烧。
再当然,当然也有很多片段是很的,我自己看着也很得意,但综合起来算,只能勉强维持一个对得起大家订阅所花的千字两分或者三分钱,并没有多余自傲的东西。
昨天看了烽火写的那个章节,很受感触。
我始终坚持认为二狗是今年来最牛叉的书,不管说装不装『逼』什么的,这本就是最牛『逼』的,没有之一。
而我以前又是最不:()间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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