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眼看书

第四十四章 姜家父子(第1页)

天才一秒记住【快眼看书】地址:https://www.nekeye.com

三边总督大人来了!

得知消息之后,榆林城内的大小官员立刻净面净手、收拾整齐,换上崭新的官服,而后带着亲兵护卫,或者骑马,或是乘车,以最快速度冲出了榆林城南门,来到二十里外的迎客亭,再按照官职大小,在大道两旁整齐列队。

秦锋是替董千户来的,故而和十几名千户官站在一起,耗子、董天豹等人跟在身后。

“哒……哒哒!”

片刻之后,沉闷的马蹄声中,从榆林城内又冲出一支队伍,大约有百余骑,皆是亲兵装书,其中有人举着一面墨绿色飞牙旗,正中一个斗大的‘姜’字!

按照大明军制,只有总兵之类的高层武官,才有资格使用这种旗帜!

董天豹是千户之子,见多识广,立刻凑过来低声介绍:“锋哥快看,飞牙旗下面那个骑枣红马的中年男子,就是榆林镇总兵—姜让,此人奸诈狡猾,一肚子坏水,不知坑过多少人,故而得了一个‘九尾狐狸’的绰号,跟此人打交道一定要多加小心,千万不要得罪了,这家伙可是出了名的记仇!

后面那个骑大青马的,是姜让的独生儿子—姜申旭,一个典型的纨绔子弟,啥本事都没有,整天就知道吃喝玩乐,此人还特别好色,仗着自家老子的权势,经常在榆林城内强抢民女,不知坏了多人良家女子的贞洁。

据说这家伙口味特别重,不喜欢黄花大姑娘,偏偏喜欢已婚的小媳妇,或者是小寡妇,人们对这家伙深恶痛绝,还送了他一个绰号:银枪小霸王!”

……秦锋一边听着介绍,一边聚拢目光观看,飞牙旗下果然有一匹枣红马,上面端坐一位中年人,标准的国字脸,弦月眉、丹凤眼、高鼻梁、薄嘴唇,再配上三绺长髯,标准的中年帅哥一枚!

没错,就是帅哥!

世人常常以貌取人,认为恶人必然是相貌丑陋、满脸横肉,好人则是眉清目秀、英俊潇洒,这种观点其实大错特错了。

大千世界,生人无数,面恶心善者有之,面善心恶者亦有之,比如春秋时期的公孙子都、武周时期的贺兰敏之、唐朝中后期的大诗人元稹……个个是帅哥,个个是人渣!

很显然,总兵—姜让也是这种货色,看似眉目和善、人畜无害,实则是一只吃人不吐骨头的豺狼——榆林三害,此人为首!

再往后面看,咦……威武雄壮的大青马上,怎么骑着一个猪头人啊,看着还有点眼熟!

认出来了,这不是几天之前、在无量寺后园中带着恶奴绑架小寡妇,结果被自己一顿胖揍、卸了全身关节,扔进大粪池中的那位锦衣公子吗?他竟然是姜总兵的儿子,银枪小霸王—姜申旭!

秦锋不禁大吃一惊,而后就是郁闷,非常郁闷。

别的穿越者,个个都是气运之子,随便出门亮亮相,就有达官显贵出手相助,随便虎躯一震,就有大批小弟纳头便拜,随便勾勾手指头,就有成群结队的大美女投怀送抱……那怕出门栽个跟头,都能捡到一个大金元宝!

再看看自己,运气糟糕透顶,第一次进两狼山打猎,结果遇到了大股沙匪围攻,一番血战才得以活命。

第二次,前往绥德城买粮食,结果遇到了数万流寇围城,差一点就回不来了。

这是第三次,游览个寺庙,打个流氓而已,就得罪了总兵公子,这娄子捅的真心不小啊!

郁闷完了,接着是后悔!

不是后悔得罪了小霸王—姜申旭,在那种情况下,即便知道对方身份,自己也会义无反顾出手、救下那两个女人的。

后悔的是,自己不该心慈手软,管他什么佛门净土呢,当时直接杀人灭口就好了,那样就不会留下任何后患!

一念之差,悔之晚矣!

可惜世上没有卖后悔药的,到了这一步,只能希望小霸王—姜申旭别认出自己来,等迎接仪式结束之后,自己立刻离开榆林城,回七杀堡躲起来,以后再不来榆林城了。

‘别认出我,别认出我……老天爷保佑,千万别认出我……完了,他看到我了!

’……世界上的事就是这样,越是怕什么,就越是来什么,小霸王—姜申旭骑马经过之时,一眼就认出了秦锋。

一则,姜申旭之前挨了揍,颈椎也受了伤,只能歪着脖子向右边看,而秦锋恰好站在大道右边。

二则,秦锋和一群千户站在一起,别人都是正五品武将服饰,只有自己一个正六品的,衣服颜色不同,典型的鹤立鸡群,再加上引人注目的英俊相貌,真是想不被看到都难。

“你……你……就是你……我终于找到了!”

另一边,认出秦锋之后,小霸王—姜申旭的神色数变,先是惊讶,接着是畏惧,而后是仇恨。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

如遇章节错误,请点击报错(无需登陆)

新书推荐

农民小仙医主神崛起左道倾天悠哉兽世:种种田,生生崽步步生莲嘉佑嬉事我靠赚差价暴富了网游之命轮之主冠军之心民国奇人我为王科技炼器师异化武道他看见你的声音九天神帝崇祯大明:从煤山开始诸天最强万道钓皇冥婚盛宠:校草鬼夫好凶猛喜劫良缘太古战神狂枭召唤圣剑薄太太今天又被扒马甲了逍遥小捕快过气武林高手重生三十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