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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国栋知道她以前经常去县城,经常去国营饭店,所以对于她在县城有认识的朋友也不意外。
而且,县城里私下做这种买卖的大有人在,可不只是这边的县城有,所以对于宁书的话,他也没有怀疑。
林国栋并不反感去黑市,相反,如果黑市里有他想要买的东西,他也会去。
他并不是一个刻板的人,不过:“你买的时候要注意安全,如果碰到情况,大不了东西和钱都不要了。
如果再碰到更严重的,就找孟杰。”
红巾兵并不会抓去买东西的人,最多把他们买来的东西没收了。
买东西构不成投机倒把,卖东西才是。
所以,去黑市买东西如果被抓了,就是破产消灾而已。
甚至,红巾兵说不定为了你们下次再去,再来抓人没收东西,还会故意放人呢。
这不是长远的生意吗?
不过有时候总有意外,所以林国栋还是提醒她。
“嗯,我可小心着呢,去她家的时候我都是带着箩筐去的,外人看来,只会以为是亲戚上门了。
而且,她私下卖的东西也不多,去的人也少,不太会引人注意。”
宁书道,“不过,我最多一个月去个一两次,改善改善伙食。”
“娘,这个好吃吗?”
一宝夹了一块糖醋排骨在啃,他没有吃过这个酱鸭,可看着和红烧肉也差不多,好像很好吃的样子。
“每个人的口味不一样,有人喜欢酸的,有人喜欢甜的,就看你喜不喜欢这个口味,你可以吃吃看。”
反正宁书是喜欢的,不过她不喜欢吃皮。
“肉肉肯定好吃的,哪有不好吃的肉肉。”
二宝道。
宁书笑着先加了一块,不过:“我不喜欢吃这个皮,一宝二宝,你们谁要吃啊?”
“给我给我……”
二宝的反应最快。
一宝看了一眼,见弟弟要吃,他就没说了,他排骨还没吃完。
林国栋直接把碗递了过去,以手长的优势,把碗伸到了宁书的面前。
二宝不服气的抗议:“爹,你怎么和小孩子抢鸭皮吃?”
他也伸手,把碗递过去,但是手没有他爹的长。
林国栋:“你要吃自己夹碗里的。”
“哼。”
二宝气呼呼的夹起一块酱鸭,然后把肉上的皮剥下来,“我也有。”
宁书无语了,她把自己这块肉皮给林国栋:“你也可以自己夹啊。
我还听人说过,这个肉的灵魂就是皮。”
林国栋道:“你爱吃肉,我爱吃皮,刚刚好。”
他是喜欢吃皮的,就像喜欢吃番薯干一样,他喜欢有嚼劲的东西。
宁书不知道,以为他在说好听的话,觉得这男人还挺会来事的。
这边一家子吃的高兴,老宅的人就吃的不高兴了。
从
宁书家回去之后,谁都不敢说话,就是林母也没有心情做饭了,她就大米番薯放一起,直接煮了粥。
吃饭的时候,林父打破了沉默:“再过二十来天就过年了,到时候有粮食之类的要发,而且这是一家子难得的团圆年,所以这个分家就放到年后。
老大老二,你们也不要多想,这个家现在不分,就是以后我和你们娘去了也要分的,还不如现在就分的干净,免得大家心里都记挂谁多吃两口,谁少吃两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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