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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零九章 凑巧(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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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脚踏实地的感觉比较好。”

站在冰面之上,刘畅抬头看了眼正午时分的阳光——在水下的时候,日子从来分不清白天和黑夜,因为无论白天还是黑夜,中海依旧黑暗,海底依旧明亮。

不分白天和黑夜的日子,对于一个习惯在陆地上生存的人类不是什么好事,生物钟的混乱,会带来精神上的极大压力。

所以,站在海面上很长一段时间之后,刘畅才再次下水。

下水是因为穿梭机的存在,这东西速度很快,而且这些天他连日劳累,身体和精神已经很疲惫了,目前他在南太平洋之中,想要回到最近的大陆——澳洲大陆,还得几千公里,这路程他已经不想赶了。

反正浅海域比较安全,水下穿梭机速度又快,刘畅能省劲儿就不想耽误时间,在太阳底下晒了一会不暖的“暖儿”

之后,又再次跳入水下,开起穿梭器就向着澳洲大陆的方向前进。

澳洲。

北海岸。

达尔文港。

邰谢尔跟着捕鱼小队行走在海边——他拿着一条巨大的鱼叉,眼睛看着一个花花绿绿的出氧口,有些叹息。

前些天刘畅离开的时候,其实交代过他多和人类交流,但是对于交流什么的,邰谢尔其实完全没有兴趣,这几天来,他只再去过内陆一次,给人类交换了一点食物——但是人类那边,没能提供给他更多他感兴趣的东西,他也就懒得再去了。

智慧生物的行为最重要的区别因素就在于自己的兴趣——而邰谢尔对人类没兴趣,所以,他今天拿着钢叉来到了海上,开始干他认为有兴趣的事情——捕猎海毛虫。

海毛虫是一种浅海生物,数量不算庞大——事实上,海域里的东西,很少有数量十分庞大的——因为海洋的竞争太激烈了,强势的物种很多,很难有一种动物称霸整个海域,所以,这也就造就了海洋动物物种繁多,总数量巨大,但是如果是单一的某个物种的话——数量就寥寥无几了。

海洋中数量最多的生物,目前是海底人,其他的都不算数量庞大。

尤其是海毛虫,因为味道太过鲜美,锡龙很:()全球进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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