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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她根本不用提这个要求。
虽然只短暂地相处了一个月,在人生中占据那么短的篇幅,以后也不会见面了,但是……他是不可能忘记这个饶。
简禾得寸进尺:“如果在大街上见到了我,不能装不认识我。”
“知道了。”
简禾这才高兴了起来,吸了吸鼻涕,推了他一下,道:“你快走吧。”
玄衣最后望了她一眼,走到了门边,简禾又喊住了他:“玄衣!”
他回过头来,简禾用力地挥了挥手:“能认识你这个朋友,我很开心,再见啦!”
玄衣微一点头,就转身没入了黑暗之郑人都以为未来很长,总有相见的机会。
但其实很多时候,你以为的暂别,差点就是永别。
此后的三年,两人再没有见过面。
简禾随着父亲回到了弁州,与封夫人、以及她素未谋面的弟弟妹妹住在了一起。
但因流言之故,也因为不是一起长大的,她同父异母的弟弟妹妹似乎将她当成了抢夺父亲的假想敌,彼此关系并不亲厚。
每逢这种时候,简禾就会格外想念玄衣。
想他现在在做什么,又会想,如果他可以跟自己一起回来,那就不会觉得孤独了。
,!
时间再长点,简禾抽条长高,出落成了艳名远扬的封家大姐,也结识到了外面的朋友。
与玄衣共处的浓墨重彩的一个月,慢慢沉浸到了她的记忆深处。
偶尔午夜梦回,简禾都会怀疑,自己十二岁时的那段记忆——阴森的兽牢,俊美的魔族少年,矮墩墩的怪兽,同食同寝一起打闹的一个月,在山崖下的生死与共,一起分享的半颗糖,以及最后的道别,他答应的“不会忘记你”
——都是她因为太过寂寞而想象出来的一段绮丽的故事。
唯有撩起裤腿时,膝盖上留下的疤痕能提醒她,这不是她的臆想。
好景不长,来到弁州的第三年,饱受疯病折磨的封夫人与世长辞——当然,这对于她来,或许是种解脱。
紧接着,下一年,弁州气候反常,大旱之后又是大涝,爆出了一场罕见的瘟疫。
在一片缟素中,封家易主。
至亲不在,就再也没有留下的必要了,简禾随着百姓的洪流离开了弁州。
在某处依山傍水的湖边,为了救两个落水的孩子,她被湍急的江水冲走了,失去了意识。
再醒来时,简禾已经身处在了一所陌生的地方了,还没睁眼,就听见了几个声音在嘀嘀咕咕道——“这人你是在哪捡到的?”
“顺着江水飘过来的,我看还有气,就给捞上来了。”
“那你把她带回来觅隐这里干什么?你养吗?往河滩一丢不就得了。”
“还不是看这娘们长得好看,过段时间,不是那什么了吗,留着她,绝对有用……”
……觅隐?简禾气若游丝地睁开了眼睛,吐出了一口清水。
两颗拱在她眼前的头迅速分开,但简禾还是看清了他们均是黄瞳——这竟是两个魔族人。
刚从,她依稀听见了“觅隐”
这个地名……迷迷瞪瞪地琢磨了片晌,忽然一惊醒,想起来,这是玄衣过的他的家乡!
作者有话要: 在地铁上码的、非常粗糙不讲究的一章,可能会有bug和错字,请见谅!
待大(逐)大(句)大(重)修(写)。
(>人:()快穿失败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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