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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斯敦断电了,从我来牙买加之后,这已经是第三次了;不过今天是满月,有那么一小会儿,城市变成银色与蓝色,天空是可爱的靛蓝色,就仿佛市区突然化作乡村。
月光落在路边的建筑物上,落在拔地而起的亮闪闪的灰色幕墙上。
只有车里还亮着灯。
楼下传来呜呜声。
我待在十楼还是十一楼——我永远也记不住——灯光重新亮起,同时响起的还有嗡嗡声。
我住的旅馆切换到自己的发电机,前面的旅馆也是,然后是又一家,人造光线带回橙色,驱散了我们附近的银色。
但下城区仍被黑暗笼罩。
断电多半会持续一整夜。
我去过一趟下城区,灯光熄灭时我正在跟踪李·“刮碟”
佩里。
所有记者都听说过,末日他妈的战场,碰到这种时候,全城的每一个犯罪分子都会无法无天地为非作歹。
但事实上金斯敦变得无比安静,仿佛一个鬼城。
我第一次听见海浪拍打港口的哗哗声。
我不知道我要什么。
我昏了头。
摇滚乐已死,谁想当音乐写手呢?也许朋克还有点意思,也许事实上摇滚乐只是生病了,正在伦敦休养。
也许叫“雷蒙斯”
的那个乐队在搞什么名堂,也许摇滚乐能靠重返查克·贝里不停重生。
他妈的狗屁,亚历山大·皮尔斯,想写音乐文章,就只能像他妈的摇滚评论家那么说话?维纳会思考,他会希望,他无比希望米克和凯斯这会儿醒来,吸一口海洛因,扔掉最近充斥乐队的那些屎货,重新唱起《让它流血》,而不是《羊头汤》之类软绵绵的鬼东西,以及上帝我求求你,千万别碰雷鬼。
但实际上他们就正在这么做,硬是把这首歌第十九次塞进他妈的单声鼓点。
我来这个国家知道我会发现一些什么。
我认为我已经发现了,我知道我已经发现了,但我他妈不知道那究竟是什么。
灯光熄灭,再次点亮,但呜呜声消失了。
不开玩笑。
我觉得大家都没猜到会这样。
我猜外面的城市被打了个措手不及。
被抓了现行。
灯光恢复前,马克·兰辛在干什么?他在这儿认识什么人?有个人向我讲述过贫民窟是怎么运转的,他在进监狱之前也是个粗胚,出狱时像是变了个人,都是书本的功劳。
我猜是《马尔科姆·x自传》,我甚至猜会不会是艾尔德里奇·克里弗。
但是,伯特兰·罗素的《哲学问题》?他之所以能够不受打扰,是因为他是个老派的前粗胚,管着一伙年轻人,在帮派间居中调停,同时也因为大家不认为区区一个苦力能搞出什么名堂。
有时候我很羡慕越战老兵,因为他们至少还有信仰可以失去。
你有没有过特别想离开一个地方,连你没有理由要离开也变成了又一个必须离开的理由?
1971年,我离开
明尼苏达的速度不够快。
每个牙买加人都能唱歌,每个牙买加人都跟着同一个歌本学唱歌。
马蒂·罗宾斯的《枪手民谣》。
哪怕你揪住顶级粗胚的衣领,开口说一声“埃尔帕索”
他就会以完美的深情唱法哼哼下去:埃尔帕索城哟,就在大河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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