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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光是泛红的黑暗,非要挤进我的眼皮里。
慢慢睁眼……不,他妈的白痴。
我难道想看见他一枪打死我吗?他在我一句话当中打个他妈的窟窿倒是不错。
也许我该带着个什么机灵念头赴死。
这会儿我是不是该想到天堂之类的狗屁了?我的路德宗老妈会为我感到自豪的。
他是不是认为我在睡觉?第二个枕头在哪儿?他会不会用枕头捂住我的脑袋然后开枪?我真是胆小鬼,真是胆小鬼,真是他妈的胆小鬼。
该死。
睁开啊,狗娘养的眼睛。
他没有看我。
他依然盯着地面。
妈的,该死,狗娘养的,他到底在看什么?地毯上的污渍像耶稣?我以为只有天花板上才有这种鬼东西。
在我之前住这房间的肮脏杂种的精斑?希望他们好好清洗过被单。
但半途树路上的旅馆谁能说得清呢?
出去走两个街区,到切尔西路左转,一直向前走到切尔西饭店所在的弯道,有块牌子写得明明白白: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两名成年男子都不得租用同一个房间。
假如你是恋童癖就另当别论了吧,真是个有意思的城市。
不知道我为什么会想到这个,不知道为什么突然之间我希望这些被单都仔细洗涤过。
被单让我想使用洗涤之类的词语。
不,仔细洗涤。
耶稣基督啊,狗娘养的,快滚蛋吧。
至少我不会记住在这件事里我有多么胆小,乖乖地躺在床上,希望屎尿不要被吓出来,希望左腿别再颤抖,或者感觉到的刺痒只是因为睡着了,要是咱的腿没睡醒,我该怎么突然冲向卫生间?咱的腿。
妈的,现在我在用牙买加语担心了。
兄弟,你难道不能只是个普通变态吗?你难道不能抓一把我的卵蛋,然后就跑出去吗?
士兵在1978年初开枪打死几个小子,结果却催生了那份和约。
过了不到一年,警察在下城区与人交火,听街头巷尾的说法,好像这就是结局了。
通常来说,枪手走进中立地区,警察或军队突然带着枪出现,那就肯定是个安排好的陷阱,有时候甚至来自枪手所属的党派。
按照神父的说法,民族党的两个打手几年前就遇到了这种事情,我想找罗爸爸打听的那个人很可能也一样。
神父帮我安排了这次会面,天晓得他们觉得我是什么人,因为我在他们眼中是认识神父的白种窝囊废。
神父告诉过我,和约的条款之一是谁也不能向警方出卖任何人,因此我实在想不通这场杀戮究竟是怎么回事。
妈的,我带着这堆说法去见部长,他笑得前仰后合。
他说在你开始录音之前听我先私下里跟你说两句,语气像是上周他听什么混球在电影里说过这段话似的,结果却只是重复了一遍他已经在媒体上说过的话,什么这些凶手会像狗一样追杀至死。
说起来,狗通常是追猎物的,而不是被追猎的,但我猜一个人就算找不到相似之处也能理解这个比喻。
他很精明,注意到我嘴巴很坏,而她的访谈文章里只写了这一点。
总而言之,部长是一坨狗屎,卷曲的头发向后梳,但梳得太用力,卷毛都变成直发了。
我在胡言乱语。
重点在于,根据神父所说,这份和约有很大一部分是在说任何人都不能继续向部长之流提供人名。
但即便如此,我们眼前依然是一具尸体,一名枪手——抱歉——一名政治激进分子,犯罪情报最关注的对象之一。
我知道巴比伦凭借自己的力量无论如何都找不到那个人。
就算半途树路上有块裸女广告牌,女人分开大腿,摸着下体说巴比伦你抬头看我呀,牙买加警察站在路中间也还是看不见它,除非有人告诉他们该往哪儿看。
和神父一样,这个人可以溜进劳动党和民族党的地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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