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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默有些不好意思。
“快写呀,你不署名,谁知道这是你的作品?”
郑清方催促着,突然反应了过来:“你不会以前没有写过落款吧?等等,这难道是你创作出的第一幅名画?”
孙默点头。
“太好了!”
郑清方激动的也不用酒盅了,拿起酒壶就往嘴里灌。
“老爷!”
老仆人吓了一跳。
郑清方哈哈大笑,如果孙默以后成名,那么他的第一幅画,就太有纪念价值了,于是他赶紧叮嘱:“你一定要把今天的时间写上呀!”
孙默无所谓。
“还有,如果出书的话,一般都是用笔名,你打算叫什么?”
郑清方示意鹿芷若吃菜,不要拘谨。
“哥布林?”
孙默倒是想叫吴承恩,让人知道《西游记》的原作者,不过想到书是自己写的,除了内容一样,文字并不同,就连人物形象,也加上了自己的想法,做了些许修改,比如猪八戒更惹人厌了,沙悟净是个腹黑,所以他放弃了。
万一人们看过后要骂,骂的也是自己,就不给吴承恩招黑了。
“哥……哥什么?”
对于这种陌生的词汇,郑清方根本无法在脑海内形成一个固有形象。
“哥布林,一种怪物!”
孙默看似漫不经意的说着,其实在试探郑清方,这种大官,见过的市面肯定多,如果连他都不知道,那就说明没有这种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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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构想出来了吧?是《西游记》下半部中要出现的妖怪吗?”
郑清方好奇。
“不是。”
孙默是个求知欲很旺盛的人,他想知道中土九州以外,还有什么地方,比如有没有西国,有没有龙与剑与魔法。
目前看来,是没有的。
“难道是另一部书里的?”
郑清方目光灼灼地盯着孙默,恨不得他立刻给介绍一下。
“我想好了,笔名就叫甘道夫!”
孙默岔开了话题:“没有什么涵义,就是随便叫的。”
“这个随你!”
郑清方因为身体的原因,平日里睡得很早,可是今天却拉着孙默畅谈,直到深夜。
天『色』太晚,校门都关了,再加上郑清方的盛情款待,孙默和鹿芷若在客房里住了下来。
第二天早上,郑清方愣是忍着宿醉后的头疼,早起陪着孙默吃了一顿早餐后,送他离开。
“老爷,他又不是名师,不过是小说写的好看,画画的不错,至于对他这么好吗?”
老仆人想不明白,老爷竟然把追云匕首都赠送给了他。
“我在朝堂屹立了四十七年而不倒,靠的就是这双识人的眼睛,那个孙默,有一种我说不出来的气质!”
郑清方站在书店门口,望着马车远去的身影。
“气质?我承认他长得挺俊秀!”
老仆人没发现什么气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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