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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妮像大多数在大厦里工作的职员一样是靠关系进来的。
她在会计办公室做个小职员,但她同时也为那个办公室的主管迪克达利做许多秘书的工作。
由于这里的许多职员是从后门进来的,有一部分人既不会读,也不会写。
珍妮的父亲是个药店老板兼一个区的区长,珍妮受过高中教育,这使她做起秘书工作来得心应手。
她看上去很敬佩达利先生,很大一部分工作都是主动替他做的。
三年前,通过一个市立大厦的朋友介绍,我和珍妮相识了,那时,珍妮刚到那儿工作不久。
虽然她父亲是个比较富有而有影响力的人物,她家住的房子也足够她住,但她还是不满足。
她二十一岁就嫁给了一个叫多尔蒂的人,他比她大十岁,住在北部(他是有权势的市议员鲍蒂保勒的政治伙伴),驾驶着一辆豪华小轿车。
后来有一天晚上,他因酒后驾车,与另一辆车相撞,死了。
珍妮在认识我以前已经守了一年寡。
我们在一起时,她很少提到她的前夫。
我所知道的关于他的情况,都是我从别的地方了解的。
而关于她,我只知道,在她丈夫死后,她没有回到她富有的父亲那里去,而是在北部租了一所漂亮的公寓。
像珍妮这样的人,总是不断地追求一切好东西,把目光放在那些好东西上,根据心情的变化,寻求刺激。
她不想多谈过去,因为过去对她来说已经淡漠了,我也不想过多地知道她的过去。
我一直站在台阶上等珍妮,门口的警卫们在一旁窃窃私语,并不时用怀疑的目光在我身上扫来扫去。
六点十分的时候,珍妮突然在电梯口出现了。
她看上去美得令人眩晕:秋水般含情脉脉的大眼睛,鲜艳而丰满的嘴唇,走起路来款款有致,像个模特儿。
她手上带着一副编织的乳白色手套,双手插在褐色的羊毛外衣的兜里,大拇指露在外面。
外衣是双层领的,衣带上、下各有两个大扣。
她脖子上戴着一条浅褐色的围巾,头上戴着一顶毛绒绒的毡帽,帽沿下露出一只棕色的美目,另一只眼睛被头发轻轻遮住,一只胳膊下面夹着一个乳白色的小钱包。
我斜靠在一根柱子上,她朝我走过来,带着可爱而又骄傲的笑容看着我。
她说:“我得工作得晚一点儿,是为了达利先生。”
我有点不满地说:“该死的迪克达利,都因为他!”
我的声音不大,但走廊里有回声,一个警卫转过身,瞪大眼睛看着我。
珍妮故作平静地说:“如果他没订婚的话,也许我会”
她傲慢地笑了笑,更加可爱了。
她转身朝门口走过去,我在后面紧紧地跟着她。
来到大街上,我挎着她的胳膊说:“你是因为最近一阵子我经常失约,而让我等了你这么久吗?”
她露齿一笑,洁白的牙齿闪着珍珠的光泽,可爱极了,但一点儿也不傲慢了。
“你说对了,但我确实有些工作要做,而且我得洗个澡,我们可不总是去贝斯马克酒店啊!”
“是的,事实上,我还没去过呢!”
我补充说。
“我和达利先生在那儿吃过很多的午餐。”
她不无得意地说。
“珍妮,你是个该死的骗子。”
“我知道。”
贝斯马克酒店位于拉塞尔和鲁道夫之间,一九二七年在原酒店的基础上重新修复,完全是德国式的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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