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快眼看书】地址:https://www.nekeye.com
。
但他们是有民族认同的,有近似的语言和几乎完全相同的生活方式(没文字)。
但是,敖昱和小月亮进入草原后的短短六年时间,双方的生活方式都开始割裂。
白马的人开始走向定居,变成市民、农民和商人,变成商路两侧的护卫,变成草方格的种植者与护林人。
且白狼的领地发现了铜、硝、煤等几处矿产,他们变成了矿工,与围绕矿工工作的人。
放牧也是白狼不会放弃的事情,但放牧已非普通民众的唯一选择。
在草原的几处地点,已经开始有城镇被建立起来。
他们开始从彻底的游牧,变成牧区、耕区、居住区的半游牧生活方式。
白马人的生活开始变得更平安,更富裕。
北方的黑狼要么加入,要么抢夺。
这是狼部的生存方式,过去的白狼也是这样生存的。
他们没去咒骂过去的兄弟,只是吐一口唾沫,拿起弓箭和长刀,骑上战马,保护自己的财产与家人。
敖昱和乐希接信后,对于信的内容未曾隐瞒。
孙金鞍以为,他们大概是要回西域去了,甚至当天夜里就快活无比地给家里去了信。
可是,第二天使团依旧照常出发。
圣子和祭司甚至共乘一骑,光天化日之下,腻歪在了一块儿。
又一日,他们俩一块儿在驿站里包了羊肉包子,皮薄汁多,美味至极。
再上路,圣子弹琴,祭司吹箫,一路琴箫合奏。
孙金鞍也得到了家里的回信,让他少安毋躁,事情没那么简单。
第90章(捉虫)不太正经的君前……
090
晚上扎营,孙金鞍毕竟年轻,且这几日相处,夭族二人除了没羞没臊外,表现得还是挺无害的,总让孙金鞍想起他在京里的纨绔好友,他一时没忍住,便去问了:“两位贵客,既然家中不宁,为何不回家去?”
敖昱刚从篝火里拨弄了个土疙瘩出来,正是大名鼎鼎的叫花鸡。
“无碍的,家里早已经准备好了。”
敖昱道,“否则,我也不会放心离开这么久。”
乐希用刀鞘敲碎了土疙瘩,仗着内力不怕灼烫,把里头塞满坚果和香料的叫花鸡抓了出来,用盘子给他和敖昱分了一人一半。
“有点淡。”
乐希舔了舔指尖道。
“我给你配个蘸料去。”
敖昱对孙金鞍点点头,道一声失陪,就这么起身走了,他是真的不担心出事儿。
孙金鞍怎么想都想不明白,一日日地睡不好觉。
他倒不是替敖昱担心,而是担心自家的边关,还有老父亲孙有芳。
偶尔,他也做一做少年将军封狼居胥的美梦。
“他们怎么就不担心呢?”
能收大半狼部为麾下,孙有芳把家里的儿孙都召集起来问过。
至少孙家没几个傻子如外头的人那样,以为夭族没什么大不了的,是他,他也行的。
如今的人早就忘记了狼部的可怕,但孙有芳一直记得,且一直通过下属,收集着关外的情报。
在夭族出关前,狼部就已经分了南北两派了,南狼部人口多于北狼部,且比北狼部善战——南部生活本就比北部好,草场更丰茂,西域与中原的商队也多是与南狼部交易,弱小者早就被赶到寒冷荒凉的北部去了。
所以,夭族收为白马部的,就是更骁勇的南狼部。
但是数年的时间,南狼部已经被彻底打散了,许多人改变了生活的方式。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