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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没有人看的起他。
曾经为了半块馒头,他被隔壁的地主,追打了一条街!
他感谢自己的老师,感谢曾国。
每每夜深人静之时,他都会想起半块馒头,这不是忆苦思甜。
有人带他进入席子庙,吃肉,猪肉,羊肉,牛肉……曾国培养了他,给了他今时今日的地位,他心怀感恩,每一次接到任务,心中热血奋涌。
他愿意为了皇室抛头颅洒热血!
热血奋涌,心却变得安静。
这就是杀手!
马凯家,三代为将。
马凯,曾经进入连云山学过武功。
如今,他手持链子锤,耍的风生水起。
他手中的链子锤,锤头并不是常见的圆形,而是锤头有一层棱角。
因为已经经历过几场鏖战,月光下,他灰色的衣衫上斑斑点点。
那是鲜血!
对付狂奔而来的马凯,他脸上没有任何表情,手法娴熟的抖,按,甩……砰砰声音不断。
声音还在传播,荒原牛已经喷着鼻血,硕大的身体直直摔倒。
每一次,不偏不倚,链子锤精确的落在荒原牛的脑袋正中,头骨最薄弱的地方。
轰!
庞天华附身的荒原牛倒地,他的身体消失在黑色的土壤中。
土壤中全是密密麻麻的红色蚂蚁,因为他的出现,自动分为两边,匆匆而去。
这人,要是在战场,确实是一个猛将……庞天华心中这样想着,这只是个念头。
他一步一步走来,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累,逃过了多少生死劫难,才到今日水平……所以,他不会心慈手软。
马凯正杀的兴起——他知道,荒原牛之后,就是天牛,走方和最后的不似人。
他面容坚毅。
其实,三年前他曾经来过一次野原,那时,为了历练,同时,也是为了蛮原莲。
那个时候,马凯没有今日这份担当。
当时的他,是个纨绔。
是个命好的纨绔。
荒草野原,是一个极度考验人性的地方。
人情,伦理,在这里,都会出现荒唐,荒谬,令人难以想象的故事,最后,这些故事会被黑色的土壤掩盖。
当然,有的人,极少数的人。
反而能收获真正的,超越苦难的友情,亲情,或者爱情。
马凯是个幸运的纨绔。
他遇到了连云山的师兄。
他和师兄亲眼目睹一次兽潮,以后在自己的梦中,时不时会出现那个场景。
孤零零的茅草,树立在黑色的土壤上,残破的肢体,干涸的血迹,还有一轮灰溜溜的太阳……他得到了蛮原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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