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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朱元璋大杀官吏豪门,滁州百姓多,似乎归心朱元璋,但是豪强大户却未必如此,久后或许生乱,朱元璋到底是一个草寇,如何能和大王相比?只是此刻贸然进攻,卑职走马观花,胜负如何,也不好说啊!”
罗贯中见张士诚上头,竟然迟疑了,万一真的打过去,自己盗书这事就人尽皆知了。
隐约觉得,这里面或许有事,不该冒险。
张士诚黑着脸,他最讨厌这种模棱两可的话。
这帮文人就是这样,总想滴水不漏,不犯错误,殊不知屁用没有,让人扫兴。
他只能把目光放到了兄弟张九六身上,仿佛感觉到了兄长的目光,张九六急忙道:“朱元璋这人我知道,原来叫朱重八,就是郭子兴的干女婿,蒿草土石一般,不值一提的。
赵均用倒是枭雄人物,手下兵马也多,还兼并了不少彭大的部众。
而且此人是一头狼,投降元鞑子,带头攻击高邮,也不是不可能!”
张九六的这番话让张士诚颇为赞同,的确论起名望影响力,赵均用都远在朱元璋之上,毕竟赵均用和张士诚可是平级的,都是王爷!
“这么说来,只要挡住了赵均用,朱元璋不在话下。
九六,你现在就率领五千人马,立刻前往天长,防备赵均用南下!”
张九六立刻答应,起身就去调兵。
罗贯中看着他的背影,心里头犹豫迟疑,毫无疑问,朱元璋比赵均用危险多了,无论从手段还是格局,包括身边的文臣武将,朱元璋甚至在张士诚之上。
按照道理,应该先攻击朱元璋才是。
问题是这封书信万一是朱元璋故意放给自己的,大军过去,必定受到围攻,一旦失败,岂不是自己中了计策,上了人家的当?还是闭上嘴巴,诚王愿意防备赵均用,那样最好不过了,反正跟自己也没关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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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贯中只想回到住处,洗个澡,休息一下,喝杯茶,听听小曲,到了晚上,再写点东西……自己走了这一趟,可是见识大涨,文思如泉涌啊!
朱元璋那边,一个大头兵都能排戏,还颇受欢迎,我就不信不如你!
码字之人的脑回路都是很奇特的,关注重点也全然不同。
而就在罗贯中沉浸在文字的美妙之中时,老朱这边终于动了。
他亲自挑选了八百名士兵,全都是精锐中的精锐,其中一百人装成普通商旅,混入六合,其余人跟着他,皆着甲持刀,准备以最快的速度,夺取六合。
“上位,这事情还是让属下来吧!”
汤和请战,冯家兄弟也有心出战,都把目光望向了朱元璋。
老朱微微一笑,“你们的心思咱都知道,这一两年间,咱们打过守城战,打过攻寨战,可是这种夜袭夺城之战,咱们还没打过,放心不下啊!”
朱元璋看了眼张希孟,问道:“先生以为如何?”
张希孟急忙道:“主公,臣早就下令,在军中多供应一些猪肝,汤千户的部下吃得最多,夜盲的情况大为缓解。
主公优中选优,八百将士,足堪大任,绝不会发生混乱溃散的情况。”
老朱满意点头,张希孟在军中做了太多事情,衣食住行,有他在,的确是轻松太多。
“先生给咱们吃了定心丸,那还有什么担心的。
咱领着你们打一场,等以后有了经验,你们就能独当一面了。”
众人见老朱如此说,也无言以对。
朱元璋就是这么个:()大明第一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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