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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差不多,不过我先教你用铅笔写小字。
对联是毛笔字,那个不用学。”
李海解释道。
其实毛笔字以后用得越来越少,而且不是一朝一夕能练成的,没必要学。
能学会用铅笔写字就够了。
“会不会很难啊?”
陈秀兰有些担心地问道,“我太笨了,学东西很慢的。”
她确实很想学认字。
她和姐姐都是文盲,小宝也没上过学。
她一直羡慕那些有学问的人。
“没关系,我可以慢慢教你,反正咱们有的是时间。”
李海轻轻摸了摸她的头发,语气温柔。
他是个行动派,见她有兴趣,立刻拿出黄纸和铅笔,准备教她写字。
白纸太贵,普通人平时用的都是发黄的草纸,即便如此,也不是人人都用得起。
“我先教你写你的名字吧,怎么样?”
李海一边说,一边在纸上写下“陈秀兰”
三个字。
他觉得这三个字不算难,适合入门。
李海从小练毛笔字,前世的他还临摹过楷体字帖,所以字虽不算顶尖,但比普通人好看不少。
“哇,李海哥,你写的字真好看!”
陈秀兰虽然看不懂,但觉得李海写的字比报纸上的还舒服。
“好了,别拍马屁了。”
李海笑着拍了拍她的头,“来,我教你怎么握笔。”
他示范了一下握笔的姿势,然后把铅笔递给她。
陈秀兰有些紧张,手指紧紧捏着铅笔,仿佛要把它掐断似的。
李海伸手帮她调整姿势,一根手指一根手指地摆弄,声音轻柔地哄她放松。
只不过陈秀兰的手指能灵巧地穿针引线,可握铅笔却显得笨拙,笔芯甚至被她按断了两次。
:()重生1960,我在山沟里攒下万亩良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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