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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和事业二者孰轻孰重?
蒂米选择不做回答,她忙着见她的朋友。
有钱人和有钱人交朋友,经典。
中等身高,留着小胡子,眼珠是焦糖色的富豪嫌弃地看了冰山餐厅一周,蠢兮兮的雕塑丶没有什么特点的摆设丶奇怪的老板……目光一定,落在姗姗来迟的女士身上。
哥谭市市长,梅尔集团唯一继承人是她身上的最显眼的符号,而对于这位纽约富豪来说,托尼斯塔克的朋友,才是托尼对其展露笑脸的关键。
托尼上前张开双手。
蒂米伸出手。
一个人准备拥抱,一个人准备握手,看到对方的动作都是一顿,然后托尼改成伸出手,蒂米改成张开双手——两个人又是一顿。
蒂米笑起来,绿得透彻的眼睛里漾起愉快的波纹,主动上前,要拥抱住托尼斯塔克:「哦,托尼,好久不见。
」
原谅她有一点摸不准二人关系的远近程度,她对于自己的「过去」记忆并不深刻,但是不得不说,这位着名的发明家,绝佳头脑的拥有者,或者再加上一点大众耳熟能详的首富丶花花公子的头衔,确实是一个很独特的人。
托尼撇撇嘴:「你纽约调回到哥谭后可不经常联系我,离你从纽约最后一次和我见面已经过去三年多出四十二天,也没再见过面,我们当然会好久不见,也不可能不是好久不见。
」
这么久没见,见面都要来握手的一套了。
天啊,竟然是握手,把他当纽约那群贪婪愚蠢的官员吗?
托尼后悔自己一开头伸出双手准备拥抱自己的朋友了,这真是傻透了,幸好他没有更傻地准备贴面礼,要不然面对要握手的蒂米梅尔,那该多尴尬?
不过蒂米真的因为他赌气不主动联系就对他表现得这么生疏客套吗,托尼暗暗蛐蛐,如果真是这样,那他就收回对蒂米是朋友的评价。
换种说法就是蒂米不主动向他低头,托尼就决定,以后蒂米就不是他的朋友了!
实际上两个人属于各自父母是好友,从小就多有接触。
后来又都有失去父母的经历,心灵迅速靠近。
加上蒂米在接触中了解到托尼斯塔克这个人,而托尼也发现蒂米是那种目标坚定,但是不对他人加以评论丶言语限制丶很擅长倾听的人,她是最愿意相信托尼会变得厉害的人之一。
就算后来托尼发现她纯粹是愿意相信一切最好可能,并为之努力的人,也不能削减他对于她的信任和友情。
她就像最好的朋友,什么都能吐槽,父母在时一起骂一骂老爹,父母不在一起沉默着做事情都能度过很久,感觉不会无聊的好朋友。
如果不是蒂米一心扑在哥谭,托尼坚持在纽约,两个人如果在一个城市,绝对就会有更深厚的友谊。
想了这么多的托尼被蒂米紧紧抱住,首先是香味扑面而来,不是专门的香水味,而是沐浴露和洗发水香薰加上衣物洗涤剂混合蒂米自己暖香的混合味道,都不重,自然的融合在一起,很独特,初闻托尼竟然下意识屏息,然后反应过来自己有多么奇怪,又放平稍稍加快的呼吸。
接着就是传过来的体温,好像两个人就通过一个简简单单的拥抱动作,实现温度的互相传递再到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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