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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让他觉得有了目标,有了前进动力,让他能积极生活的地方就是部队,这才是适合自己的地方。
他觉得自己一直是一头孤独的狼,终于找到了自己的族群,他爱上了在部队的日子,还认识了周班长,对他关心爱护帮助他的好班长,他对自己说,到了战场上,子弹他一颗不落的给自己挡着,只要他不要走在自己的前头,这是老兵给新兵的忠告。
战争是残酷的,周班长死在了他的前面,他的爱人受不了打击,死的时候一尸两命,可怜的明阳被送到了叔伯手里照顾,后头又转送给了亲戚,最后被送到了孤儿院,那里有许许多多烈士留下的孩子,他去接明阳的时候,那孩子不愿意走,死死的拉着明亮和明芳。
他脱不开手,只能都带回家,明亮和明芳和明阳又有什么区别呢,都是烈士的后代,已经的受人尊敬,刚开始的时候孩子太小,他根本照顾不好。
他时常要执行任务,部队大院的嫂子帮着带了一段时间,渐渐的他觉得这样下去实在不是个事,只好把孩子送回了家,也答应,只要照顾好孩子,就给养老钱。
可时间长了,他还是不放心,马祥说,还是要娶个媳妇的,孩子有了娘才会好。
沈梦嫁给他的时候,他一眼看出来这姑娘有所求,有所求的才好,他不吝啬手里的津贴,只要把孩子照顾好就行,他觉得自己不配拥有什么温暖的家庭,自己是一个意乱情迷的产物,白淑云,那个自称是自己母亲的人,陆振平理解不了她的行为,甚至对于她生下自己这个决定,都觉得荒谬。
可就是这么一个有所求的姑娘,却忽然变了性子,让他有些琢磨不定,他回来的时间不长,却觉得认识了很久,那种生生相惜的感觉,好像前世就有一样,他不可自拔的被吸引,他想要她。
这种感情萌生的迅速,和以往不同,他昨天看出来沈梦的意思,可他没行动,他想在看看自己的心。
月亮升的越来越高,陆振平把手里的烟抽完,又摸了摸树,这算是自己的老朋友,以前不开心的时候就经常的跑到树底下待着,他想,往后应该不会再过来了。
临要走的时候,突然听到悉悉索索的声音,他猛地顿住了脚。
沈梦在家久等陆振平不到,只好自己下厨,做了一锅烩面,哄了孩子吃完,让他们洗漱以后,写作业去了。
她趁着孩子们都在屋里,陆振平又没回来,立马进了空间。
找了一份牛排,又倒了一杯波尔多的红酒,打开电视机,一边看电影,一边想用美食。
吃饱喝足以后,才感叹,怎一个“爽”
字了得!
刚洗漱过出了空间,院门就被推开了,只见陆振平一手拖着一个挺大的东西走了进来,沈梦连忙坐了过去。
“什么东西这是?”
黑咕隆咚的瞧不清楚,陆振平“嘘”
了一声,示意她不要说话,沈梦等他进院子以后,赶忙关上了院门。
到了堂屋一看,分明是两头山羊。
:()七零,我成了年代文里的恶毒女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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